正航仪器设备技术整理力学性能试验结果
正航仪器设备技术整理力学性能试验结果
1. 试验结果
1.1评定
1.2力学性能试验所要求的试验项目均合格时,该试样所代表的焊接接头力学性能试验合格。
1.3如果由于操作不当或设备故障而影响试验结果的准确性时,该试验结果可不予考虑并补作试验。
1.4力学性能试验中某个试验项目不合格时允许复试,复试方法可按以下两者任择其
a. 重新取样
从原焊制的试件中对不合格项目重新取样进行试验,试验数量除常温冲击试验仍为3 个外,其他试验项目为原规定数量的两倍。
b. 重新热处理
将原焊制的试件或样坯与产品一起热处理后按原规定的试验项目全部重新取样进行试验。
复试时,除常温冲击试验外其他试验项目的合格标准与初试相间,常温冲击试验的合格标准为:3个初试试样和3 个复试试样冲击吸收功平均值不低于母材规定值,如无母材规定值时应不低于27 J(试样截面尺寸为10 mmX 10 mm) ,并且较多只有2 个试样的冲击吸收功低于规定值而且低于规定值的0% 的试样数量不多于1 个。
复试结果合格时,该试样所代表的焊接接头力学性能试验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2. 记录
2.1各项试验均应有正式记录备查,记录内容可参考试验方法标准的规定,主要为z
a. 试样型式、数量和尺寸;
b. 各项试验要求的试验结果z
C. 缺陷情况。
3.试验记录的保管期限至少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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